第54章 以这种方式,再见故人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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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 以这种方式,再见故人(2/3)

没,女眷充军……我没想到,月茹她也……也到了这里……”

她抬起泪眼,满是哀求与绝望。

“夫君,月茹才十七岁……她从小被林叔叔捧在手心,没吃过苦……如今沦为官奴,以后……以后要么被配给粗野军汉为妻为妾,要么……充入营妓……她会死的!她一定会死的!”

凌风眉头紧锁。

他虽未见过林月茹,但听苏清雪描述,知其是妻子少时挚友,且其父是因苏澈案受牵连而亡。

于情于理,不能坐视。

“清雪,别急。”凌风扶她坐下,沉声道,“军中律例,对罪眷处置,可有转圜余地?”

苏清雪茫然摇头:“我……我不太懂律法……只听以前押解的差役说过,入了奴籍,便是军营里的物件,生杀予夺,全凭上官……”

凌风沉吟片刻。

“你先别慌,我找沈川大人问问。他熟悉军律章程。”

他立刻出门,去了沈川住处。

沈川听完凌风所述,也是叹息。

“罪眷入营为奴,确是贱籍。想脱籍,难如登天。”

他见凌风神色凝重,又缓声道:“不过,也并非全无办法。依律,有两种途径。”

“其一,主将特赦,上报兵部批准,销去奴籍。但此法……非天大功劳或极硬关系,几乎不可能。将军不会轻易为区区官奴上奏兵部,兵部也多半驳回。”

“其二,”沈川看了凌风一眼,“便是由军中军官,按律纳其为妾。”

凌风目光一凝。

“纳妾?”

“是。”沈川点头,“军律有载:军官可纳营中官奴为妾室,但需正妻同意,且妾室转为家眷后,免于营中劳役或配人。”

“不过,妾室地位低下,与奴婢无异,只是名分上算是家眷,能保个平安,不至沦落至最不堪境地。”

他顿了顿,补充道:“此律本是为安抚有功将士,或解决某些边军婚配难题所设。程序上,需军官本人申请,所在营主官核实同意,报备军需处与军法处即可,不算特别复杂。”

凌风默默听着。

纳林月茹为妾?

他看向沈川:“沈大人,若我以此法救人,可会惹来非议?或对清雪……”

沈川摆摆手:“你如今是旗总,纳一官奴为妾,合乎军律程序,无人能明面上指摘。至于尊夫人……此事关键在于她是否愿意。毕竟,妾室入门,终究是分了她的……”

后面的话,沈川没说完,但意思明确。

凌风谢过沈川,回到家中。

他将沈川所言,毫无隐瞒地告知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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