着陈墨,在地图上指点江山;看着他,将一座座普通的民房,改造成杀人的堡垒。
她的小脑袋里,充满了无数的问号。
她不明白,为什么这个看起来连杀鸡都费劲的男人,脑子里却装着这么多,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、可怕的战争智慧。
这天傍晚,就在台儿庄的改造工程进行得如火如荼时,一支新的部队,开进了城。
这支部队的到来,引起了不小的骚动。
因为他们的军装,与城内所有部队都不同。
他们穿着土黄色的短裤和绑腿,头上戴着一种圆边的、类似英式托尼盔的钢盔,显得格外精干。
但最引人注目的,是他们的士兵。
他们普遍身材不高,但一个个皮肤麦色,目光锐利,行动间,带着一股山地民族特有的矫健和彪悍。
“是桂军!是第七军的弟兄们!”
“‘钢军’来了!这下有救了!”
城内的士兵们,爆发出了一阵阵欢呼。
陈墨也好奇地看了过去。
他知道,桂军,是当时华夏战斗力最强的地方部队之一。
北伐战争中,他们就曾以“钢军”之名,威震天下。
而在抗日战争中,他们更是打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经典战役。
就在他观察着这支新来的部队时,他的目光,被队伍中的一个身影,牢牢地吸引了。
那是一个女兵。
她和周围的男兵一样,穿着土黄色的短裤军装,个子不高,但身形矫健,如同山林间的一头小猎豹。
她的皮肤,是那种健康的、被亚热带阳光晒出的蜜色。
她的五官,带着明显的南方少数民族特征,一双眼睛,大而明亮,眼角微微上挑,透着一股不服输的、野性的英气。
她的头发,剪得很短,只在耳后,用一根红色的头绳,扎着一小撮细细的麻花辫,辫子上,还坠着一个小小的、手工打磨的银饰。
随着她的走动,那小小的银饰,一晃一晃的,在一片肃杀的土黄色中,成了一抹最亮丽的、跳动的色彩。
她背着一支短小精悍的冲锋枪。
陈墨认得,那是从德国进口的MP18冲锋枪,在这个年代的华夏军队里,是极为罕见的大杀器。
她似乎察觉到了陈墨的目光,猛地转过头,那双如同鹰隼般锐利的眼睛,毫不客气地,迎上了陈墨的视线。
她的眼神里,没有好奇,只有审视和警惕。
陈墨有些尴尬地移开了目光。
“那是桂军第七军171师的。师长,杨俊明。他们是奉李宗仁长官的命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