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中食物尚未短缺,不过所有出不去城池的城中青壮一个个脸比苦瓜还长,林默在客馆对面那家小酒肆坐等饭菜上桌的一会工夫,耳中只闻左右四邻唉声无数。
伙计毛手毛脚端上一大盆羊肉,外加一瓮黄酒,心不在焉的,差点把一碗羊汤全泼洒在林默身上,好在身手还算灵敏,紧要关头,稳住了即将倾倒的汤盆,一边迭声道着歉,一边凑近小声耳语道:“客官是外来客,能否帮个小忙,事成,小的感激不尽,必做牛做马报答恩情。”
林默抬起手,做了个打住的手势,道:“过路人,住一晚即走,大家素不相识,休要说什么当牛做马的客套的话。”
伙计正要再次开口,给赶过来的酒肆掌柜一鸡毛掸子抽在屁股上,嘴里骂骂咧咧赶进了后厨,抱拳赔了个不是,脑袋便凑到了林默耳根子旁,压低嗓子道:“客官若愿意将你的通关文牒借出,小的愿出三贯钱买下,你这样,一看就是外乡人,出城时军卒不会为难阁下。”
敢情这里人为出城都疯狂到这种地步!
林默摇头道:“我一个外乡人,可不想在此找麻烦,既然大家都不愿打仗,何故此城城守非要血战一场。”
从他进城到现在,城内简直就是愁云密布,不说人人厌战,至少除了身着甲胄的将军头领,他就没见着几个神采飞扬的主儿,战未战,气已衰,这种气氛下,想凭着五千守军和一帮乌合之众守城,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
掌柜唉着声叹着气:“还不怪一帮劳什子的义士,一共就来了几十个,全都佩刀带剑携弓的,原本城守打算撤退,结果那帮人一来,不知给城守灌了啥迷魂汤,第二天打了鸡血似的叫嚣要与城共存亡。”
他一边说一边提溜了一张板凳坐下,“那帮子义士倒一个个信心十足,到处宣扬止战啥的鬼名堂,说他们有能力守下这座孤城,为城中百姓讨得一个合理的公道。”
林默喝酒吃肉两不误,同时听着掌柜的倒苦水。
“那帮人说,五万夏稽军并不可怕,他们本就是来示威的,根本不是想与大豫开战,想趁乱世未起,占足地盘,以便在乱世中立于不败之地啥的,反正说得玄乎,城中百姓谁也没当个真,你想想啊!咱缙国君都不想打,他想过安乐日子,难道咱这帮手无寸铁的百姓还傻不愣瞪地去帮他送死。”
“那帮人是什么人?几十个人,真有那种本事?”
林默也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