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34章 佛律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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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34章 佛律(3/4)

刺史,尚书之位空缺,今以卿为都官尚书。”

都官尚书其实就是未来的刑部尚书,都官曹属于中央专职司法行政机关,掌管诏书律令勾检之事,具体职责是执掌全国的司法行政事务,包括审核全国上报的案卷、监管律令的实施,并负责审核案卷、纠正冤错,同时还统领着都官、二千石、比部、水部、膳部五个曹司;

而廷尉卿,也就是大理寺卿主要负责审理重大案件、定刑名、决疑案,最后向朝廷汇报案件,如果刑部复核案件觉得有疑虑,就会要求大理寺重审,相当于后世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系,前者管理司法行政,后者终审裁判案件,都官对大理寺,多了一个审判监督程序纠错的要求。

因此虽然两个官职都是三品,在齐国官序内,都官尚书的地位比廷尉卿要高一些,司马子瑞便属于升迁了,这令他喜不自胜;

高殷也记得当初司马子瑞在自己拎走一些死刑犯时有所宽容,不仅是对那时候的汇报,而且可以看出司马子瑞对皇权和他本人十分亲昵,不会影响他接下来要做的事:

“这八百正僧的试题,便由都官曹根据齐律拟定,重在明习律理、通晓文牍与民情。虽欲求其高深,然以其能解读律文,案卷书要,辨明是非为先,日后地方郡县有民立讼,持而不决,可聘此明法正僧替己诉讼。”

众臣愕然。

至尊要做什么?让这些僧人……参与地方诉讼?!

无讼才是他们的追求啊!

“至尊,讼多则民繁,百姓若为蝇头小利便诉衷公堂,一争曲直,则终日奔走于讼牒之间,荒田废业,兄邻里成仇!”

一官员挺身而出,劝谏道:“古之治民,贵在教化,使民知耻而远罪,非以刑名钩距为能也!”

高殷微微颌首,看向其他人:“还有意见么?”

“臣附议!”

又有一名官员出列,躬身微拜,而后道:“沙门本为方外之人,超然于俗务。今使僧人涉足讼牒、替人书写状词,则僧人便与刀笔吏无异;百姓见僧人也争利,必生轻慢之心。佛法所以化民者,在庄严敬畏;若沾染市井争讼之气,则佛不佛、律不律,恐反失其本!”

“也有些道理。”

不需要高殷再次看望,立刻又有几名官员出言:“再者,都官曹与州县本有定规,若僧人可代民诉讼,则州县官吏视此为侵夺职权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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