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 和我擒贼先擒王?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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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 和我擒贼先擒王?(2/5)

九个。

看台上有个戴眼镜的男人推了推镜框,低声对旁边的人说,“你们发现没有,它越打越快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

“第一个它打了将近一分钟。第六十个它只用了不到十秒。它在学习。”

旁边的人愣了一下,“学习什么?”

“学习这些战士的战斗方式。”眼镜男的声音有些发紧,“它一开始不知道怎么对付盾牌,现在它知道从侧面绕。它一开始不知道怎么躲短剑,现在它能在剑刃碰到皮肤之前就闪开。它在适应,在进化,而且速度很快。”

没人接话了。

击杀第六十九个战士的时候,小金用时不到五秒。

它从战士的侧面切入,一爪拍碎了盾牌,尾巴缠住战士的脚踝一拽,战士仰面摔倒,它踩上去,一口咬断了喉咙。动作行云流水,像排练过一百遍。

击杀速度比前面几个更快。

看台上有人开始倒吸凉气。

……

第七十个了。

林夕夜心里默默计算着。

如果他猜得没错,第七十个是这群古战士的一个实力分水岭。

之前那组四人小队就是在第七十个团灭的。

真正的挑战,从现在才开始。

第七十个罗马古战士从队列里走了出来。

林夕夜的脸色微微一变。

这个战士和前面六十九个不一样。

它的板甲不是灰白色的铁,是暗黑色的,像被火烧过又淬了油。板甲上的纹路比第六十九个更密集,从肩膀一直延伸到膝盖,不是装饰,是某种增强防御的符文。

短剑也不是普通的短剑,剑刃更长更宽,暗红色的涂层覆盖了整个剑身,在阳光下反着不正常的血色。

它走路的方式也不一样。前面的战士走路像机器,步幅固定,节奏固定。这个战士走路像人,步幅时大时小,重心时高时低,像在试探,在观察。

小金的金色竖瞳盯着这个新对手,尾巴尖的颤动停了。

它感觉到了什么。

……

看台上,迷彩服男人的眼睛亮了起来。

“聪明!”他猛地站起来,指着擂台上的战士喊道,“只要干掉这小子,那条龙也就不足为惧了!”

旁边几个人跟着附和,“对!打那个男的!”

“龙是那个人的,杀了人龙就不听使唤了!”

“罗马战士,干他!”

苏哲身边的胖子小声说,“这些人疯了?他们巴不得林夕夜死?”

苏哲睁开眼睛,看了一眼看台上那些兴奋的脸,又看了一眼擂台上的林夕夜。林夕夜站在擂台中央,双手垂在身体两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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