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复行秦法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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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 复行秦法(3/3)

号令下去。又令魏公子的家臣,将恢复秦律的告示分悬于各城门,以及县府前的照壁上。

虞地并不太大,乡里也都集中在虞城周围的平原地带,吏员们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完成了任务。

第二天,虞城内只留下虞尉看家,蒙骜和荀志都跟着虞丞,带着那八名吏员,下到各乡,清理田亩。

魏公子到达后,并没有太留意农业生产,只在征收盐税方面上心。所以,以前的田亩还基本维持着秦时的规制。虞丞宣布,除了在守卫虞地的战斗中伤亡的人或家属可以保留原有爵位外,其余邑民一律废除爵位,只能受田百亩;原有的宅院还可以保留,但必须在一年内获得相应的军功,否则收回;所复的臣仆,一律恢复编户身份,领受自己的田亩,并缴纳赋税!

虞丞重新按爵位任命了乡里的啬夫,监督他们重新确认了各自的田亩,登记造册。有些以前的农户,在被魏人占领后放弃农田,去经商的,保留田亩十日;十日内不归的,田亩没收,重新分配!家族全体成员,迁到城内居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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