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专家和警察的表情中捕捉到了一丝:自己不是警察。
既然不是职业的关系,却还这么卖力,不抓到王瑃不罢休。好像,就只有一个答案:仇人。
转念间,林思成点了点头,掀了一下衬衣的领子。
女人愣了一下:一道好长的疤,从肩膀贯穿到领口。
一看就知道是迎面砍的,错那么几公分,就会砍到脖子里,砍到大动脉。
但这个伤,为什么这么新?
王瑃干的?
不可能,她从来不和人正面冲突。
而且这段时间,她基本没惹过什么人。
咦,好像,惹过————
「马山————这马山干的?九月底,你去过潘家园————」
女人恍然大悟,但乍然,她瞳孔一缩,「你姓林,任丹华说的那个扒散头?
「」
林思成眼睛微亮:很想竖个大拇指。
想来,王只是当趣闻讲给她听:怎么截的马山的货,怎么随手做的局,怎么金蝉脱的壳,马山又因为什么栽了,等等等等。
以及,丹华碰到了个高手,如何如何的出彩,如何如何的年轻。
当时,这女人只是当故事听。
而此情此景,她都已经到了这种地步,却仍旧能在错综复杂,嘈乱如麻的线头中捋出真相,猜到自己是谁,而且还这么快?
了不起。
能让她心甘情愿的当替身,比死了还不如的王瑃,更了不起。
唏,照这么一说,自己好像也不差?
能和这样的人物放对,能抽丝剥茧,步步紧逼,逼的这样的人物仓惶而逃,断尾救生,好像也挺了不起?
嗯,确实挺了不起——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