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哼一声,那是一种源自骨子里的自信,“如今突厥已灭,部众尽归大唐。他颉利现在就是个光杆司令,给他个大将军的虚衔,是为了做给那些归降的异族首领看的。让他们知道,只要真心归附,朕不仅不杀,还能给他们荣华富贵。”
李承乾心中暗赞。
把颉利当吉祥物养着,比杀了他更有价值。
“不过嘛……”李世民话锋一转,脸上露出一丝促狭的笑意,“朕听说这颉利在草原上时,最擅长的除了打仗,便是相马。如今朕的太仆寺正好缺个懂马的行家,朕便让他去太仆寺那个……嗯,指导一番。”
李承乾差点笑出声来。
太仆寺是管皇家马匹的,让昔日统领数十万铁骑的可汗,去给大唐养马?
这哪里是优待,分明是杀人诛心啊!
“阿耶这招高明!”李承乾立刻送上彩虹屁,竖起大拇指,“物尽其用,人尽其才。让堂堂突厥可汗给我大唐养马,这要是传出去,以后谁还敢说我大唐马政不兴?”
李世民被夸得舒坦,招手让李承乾过去。
李承乾放下狐狸走到御案前,李世民指着桌上太仆寺新规划的马场图,道:“玉奴,朕不仅要让他养马,朕还要让他把突厥最好的战马良种都给朕培育出来。以后我大唐的骑兵,要骑着比突厥人更好、更快的马,去丈量这天下的每一寸土地。”
“阿耶放心,那颉利为了保命,肯定会把看家本领都使出来的。”李承乾趴在案头,有些顽皮地眨眼,“听说突厥人还会跳胡旋舞,改日宫宴,是不是也能让这归义王给阿耶献上一舞?”
历史上,李世民确实让颉利跳过舞,这事儿虽然有点损,但确实很解气。
李世民闻言,先是一愣,随即爆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,震得殿内的烛火都晃了晃。
“好主意!朕的太子果然玲珑剔透!”李世民宠溺地捏了捏李承乾的脸颊,“待到冬至宫宴,朕便让他舞上一曲,给朕的乾儿助兴!”
……
时光流转,太仆寺的马厩旁。
如今的归义郡王正穿着一身并不合身的汉家官服,手里拿着一把草料,仔细地查看着一匹刚出生的小马驹。
并没有想象中的屈辱与愤恨,相反,他的脸上甚至带着几分从未有过的专注与平静。
在草原上他是王,每天要担心部族的叛乱、大唐的进攻、雪灾的降临,活在恐惧与杀戮之中。
而在这里,在长安的繁华一角,他只需要担心这匹马吃得饱不饱